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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空间格局 助力城市升级拉萨市坚持以规划引领城市建设
作者: 来源:拉萨市政府网站 添加日期:18年07月11日

    近年来,拉萨市紧紧围绕“一心两翼、南联北通,带动五县五区、辐射特色小城镇”的空间格局,树立“放眼长远、从长计议,稳扎稳打推进”工作理念,做好“框定总量、限定容量、盘活存量、做优增量、提高质量”的工作,切实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

    坚持高标准编制规划,引领城乡建设健康持续发展。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在城乡建设中的引领调控作用,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加强相关规划之间的衔接,使其相互融合,有效避免因衔接不到位,造成规划间相互打架的现象。一是将城关区、堆龙德庆区、达孜区的全部和曲水县、林周县的局部纳入规划区范围,按照将拉萨打造为国际旅游历史文化名城的要求划定城市开发边界线,避免因规划编制考虑不周制约城市发展。加大城乡规划编制力度,逐步搭建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以及详细规划、城市设计、专项规划为一体的城乡规划体系。二是为充分发挥城市总体规划在城市规划中的战略引领作用,研究制定《拉萨市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建议稿)》《拉萨市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建议稿)》《关于确定拉萨市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单位意见建议的报告(建议稿)》,将通过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科学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构建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城市发展格局,合理规划布局行政办公、商贸流通、科教文卫、居住养老、健康休闲、园林绿化、生态修复、生产经营等区域功能,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引导人随功能走、人随产业走。三是认真编制符合拉萨实际的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综合考虑城市未来发展的基础,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更好地服务拉萨经济社会发展,使其真正满足拉萨未来发展、综合交通运输和群众出行的需要,为拉萨发展插上腾飞的翅膀。四是以达孜撤县设区和堆龙德庆新区建设为契机,组织编制了《拉萨市东部城区空间发展战略规划》,协调组织编制了《堆龙德庆区分区规划》《达孜区分区规划》《西藏空港新区总体规划》等相关县区和功能区的规划,作为城市建设的依据,并认真指导堆龙德庆区、达孜区规划部门做好堆龙新城和达孜新城规划服务工作。五是统筹协调区域协调发展,疏散老城区人口,疏解老城区功能,将与城关区的政治、文化中心不相符的功能逐步向外疏解,按照“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的要求,加快园区发展。六是按照振兴乡村战略的要求,组织编制《拉萨市镇村体系规划》,督促督导各县(区)加大乡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力度,为生态移民、异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提供规划保障,重点抓好羊八井镇、才纳乡、俊巴渔村等特色乡镇、村庄规划编制,保护和传承好自然文化资源,引导特色乡镇、村庄建设。

    坚持高水平建设,构筑城市经济群。严格实施城乡规划,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形成了“东延西扩南跨、一城两岸三区”的城市发展格局,城市建成区面积达到73.5平方公里,城市功能不断完善,城市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城市环境明显改善,城市品位有效提升。按照城市规划关于城市的功能定位做好项目的规划选址、项目审批,积极做好项目建设的规划服务工作,重点做好堆龙新区、顿珠金融产业园、高新区、保税物流区项目的规划审批,协调推进拉萨河综合整治、中心城区水系治理、地下综合管廊、滨河路等项目的规划服务工作,拉动民营资本投资,改善投资结构,扩大投资规模,上半年已办理400余个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含续建项目),总建筑规模200万平方米,管网改造长度约25千米,道路长度约50千米,总投资100余亿元,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坚持高效管理,提升城乡规划管理水平。坚持依法高效管理,对各项建设项目搞好规划服务,开通快速高效的绿色服务通道,努力为建设团结美丽健康幸福新拉萨提供强有力规划保障。一是构建在规划区内实行“市局+分局”的城乡规划管理模式,柳梧分局、城关分局和堆龙德庆分局分别进驻柳梧新区、城关区和堆龙德庆区进行办公,方便群众办事,更好地服务地方城乡建设、经济社会发展。按照“放管服”工作要求,将规划审批权限下放到各分局、各县国土资源规划局、经开区管委会、柳梧新区管理委员会和八廓古城管委会,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由市政府牵头,规划、财政、国土、住建、置地、城投等部门组成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工作联席会,推进项目审批工作,减少审批时限,提高工作效率。二是积极推进建设项目联审联批工作,制定城乡规划落实“放管服”工作实施方案,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压缩办理时限30%,减少申报材料50%。开展城乡规划信息化建设,提高规划行政审批效率。加强批后监督管理,采取建筑放验线、规划竣工核实、批后公示等措施强化规划的实施性,确保项目按照规划许可内容进行建设,同时按照《拉萨市违法建设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违法建设认定,加强城乡规划工作的监督检查,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城乡规划的有效实施。三是开展规划编制和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组织实施项目验线、规划竣工核实工作,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违反规划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维护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

录入:李霞 责编:钟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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